龙岗申请法律援助
简介:
办理依据: 申报条件: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,经法律援助处审定后,可获得法律援助。 (一)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或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以上; (二)经证明确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律师费用; (三)申请事项确有理 ...办理依据:
申报条件: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,经法律援助处审定后,可获得法律援助。
(一)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或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以上;
(二)经证明确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律师费用;
(三)申请事项确有理由和依据并有给予援助的必要。
办理程序:
第一步:向援助处工作人员咨询并领取申请表格第二步:
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准备应提交的资料
第三步:向援助处工作人员提交申请表和资料
提交材料:
申请表格:
证件名称:
办理时限: 对提供资料齐全的申请,法律援助处将在二日内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;对疑难复杂的案件,法律援助处将在五日内作出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。
收费标准:
受理部门:
受理地点: 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紫薇花园东03栋405-409室
受理时间: 上午9:00一1 2:00下午2:0 0—6:00
联系方式:
电话:28917148
邮编:518172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