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成年工如何登记
简介:
申报条件: 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》第九条规定,用人单位使用年满十六周岁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(简称未成年工),实行登记制度。 用人单位一旦招用未成年工,应该申请未成年工登记。 办理程序: 1、用人 ...申报条件: 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》第九条规定,用人单位使用年满十六周岁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(简称未成年工),实行登记制度。 用人单位一旦招用未成年工,应该申请未成年工登记。
办理程序:
1、用人单位在招用未成年工之日起30日内向区劳动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资料;
2、区劳动行政部门收齐申请资料后,依法进行登记备案,并向用人单位出具登记意见;
3、区劳动行政部门将《未成年工登记表》抄送用人单位所在街道劳动行政部门和区劳动监察队,以便今后对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保护未成年工实行监督检查。
提交材料:
1、申请报告;
2、《未成年工登记表》一式四份;
3、未成年工身份证复印件(查验原件);
4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(查验原件);
5、未成年工入厂登记表、工作证、工作时间记录资料、工资签领表及劳动合同书复印件(查验原件);
6、《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》或健康证复印件(查验原件)。
申请表格: 《未成年工登记表》
办理时限: 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
受理部门: 劳动局法制科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