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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工如何登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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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条件: 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》第九条规定,用人单位使用年满十六周岁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(简称未成年工),实行登记制度。 用人单位一旦招用未成年工,应该申请未成年工登记。 办理程序: 1、用人 ...

申报条件: 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》第九条规定,用人单位使用年满十六周岁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(简称未成年工),实行登记制度。 用人单位一旦招用未成年工,应该申请未成年工登记。

办理程序:

1、用人单位在招用未成年工之日起30日内向区劳动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资料;

2、区劳动行政部门收齐申请资料后,依法进行登记备案,并向用人单位出具登记意见;

3、区劳动行政部门将《未成年工登记表》抄送用人单位所在街道劳动行政部门和区劳动监察队,以便今后对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保护未成年工实行监督检查。

提交材料:

1、申请报告;

2、《未成年工登记表》一式四份;

3、未成年工身份证复印件(查验原件);

4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(查验原件);

5、未成年工入厂登记表、工作证、工作时间记录资料、工资签领表及劳动合同书复印件(查验原件);

6、《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》或健康证复印件(查验原件)。

申请表格: 《未成年工登记表》

办理时限: 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

受理部门: 劳动局法制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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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单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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