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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养老保险办事程序和业务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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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须知

 

(一)申请条件

1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;

2、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;

3、有本市户籍的员工在1992731以前参加工作的,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;有本市户籍的员工在199281以后参加工作的,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;非本市户籍的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,且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费。

(二)申报材料

1、正常退休:

1)《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》一式两份;

2)员工档案材料;

3)员工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(验原件);

4)调入深圳市的调令复印件(验原件);

5)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(户名帐号页)复印件(验原件);

6)属归侨的员工须提供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;

7)失业人员须提供失业证复印件(验原件)。

2、提前退休:

1)正常退休所提供的材料;

2)办理病退、退职的员工,须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;

3)破产、关闭国有企业的员工提前退休,需提供法院的破产裁决书、国资办的企业关闭文件复印件(验原件);

4)军转干部提前退休,须提供《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》或市军转安置部门出具的《干部行政介绍信》复印件(验原件);

注:已退休的军转干部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,须提供是否已从原关闭、破产或改制国企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有关证明。

(三)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和部门

社保机构养老保险部门(窗口)于每个工作日受理申报材料。

(四)领取《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》和采集指纹

员工经核准可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,须于受理申报的次月第5个工作日前到受理的养老保险窗口领取《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》,同时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到指纹采集点采集指纹。已离退休人员每年须进行指纹验证一次,验证时间为本人退休的月份时间或之前的3个月内。

(五)待遇计发时间

员工经核准可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已采集指纹的,由社保机构于受理申报的次月10日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。

(六)领取员工档案材料

单位经办人或员工本人须在受理申报的次月10日前到养老保险窗口领回员工档案材料。

 

(七)办理《深圳市劳动保障卡》和《深圳市养老保险员工退休证》

员工经核准可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,可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彩照(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和电脑号),到养老保险相关窗口办理《深圳市养老保险员工退休证》,制证期限为15个工作日。退休人员在职时已办理《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》的,可不再办理《深圳市劳动保障卡》。需办理《深圳市劳动保障卡》的,须提交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,才可到养老保险窗口领取制卡清单。

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

申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办事流程

 

 

申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办事流程

二、非因工死亡或退休后死亡申领丧葬补助费、一次性抚恤金须知

(一)申请条件

1、员工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或正享受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;

2、员工系退休前非因工死亡或退休后死亡,且在医疗保险窗口已结算医疗保险费用。

(二)偿付标准

1、丧葬补助费: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;

2、一次性抚恤金:供养直系亲属为1人、2人、3人及3人以上的,分别按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、9倍、12倍支付。

(三)申报材料

1、《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、一次性抚恤金审核表》一式两份(在职人员死亡的须加盖单位公章);

2、死者的身份证、户口薄、死亡证明、火化证明、死者个人或供养直系亲属个人的银行储蓄存折复印件(验原件);

3、有供养直系亲属者,须提供被供养对象户口薄复印件(验原件)及乡(镇、街道办事处)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;

4、年满16周岁仍在中学或职高就读的供养直系亲属者,须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和学生证;

5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供养对象,须提供其居住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。

(四)申领程序

养老保险窗口在每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材料,符合条件的,现场核定待遇,开具《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》,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支付清单交社保财务部门并完成支付。

(五)其它

1、退休人员死亡的,须在死亡后30日内申请办理社保结算手续。

2、离休人员死亡的,须在死亡后30日内到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处申请办理社保结算手续。

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

死亡申领丧葬补助费、一次性抚恤金办事流程

申领丧葬补助费、一次性抚恤金办事流程

三、申请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须知

(一)申请条件

1、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;

2、具有本市户籍,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,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员工。

(二)偿付标准

1、个人帐户积累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,并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活费;

2、一次性生活费支付标准: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。

(三)申报材料

1、《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》一式两份;

2、员工身份证、户口簿、调令复印件(验原件);

3、《深圳市劳动保障卡》或《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》;

4、员工档案材料。

(四)办理程序

养老保险窗口每个工作日受理员工申请材料,符合条件的,现场核定待遇并开具《深圳市企业员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》与《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领款单》,员工凭单到社保机构财务部门办理社保结算手续。

 

注:员工在结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前,须先到医疗保险窗口结清医保个人帐户。

 

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

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办事程序

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办事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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